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对摄影者的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也为摄影者在境、内外求职、任聘等提供有效的职业资格凭证,我会举办的首期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已圆满结束。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均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
经研究,我会决定面向社会开办第二期国家摄影师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的考核培训工作,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
现将有关第二期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培训)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年满十八岁的摄影从业人员、摄影爱好者。
二、申报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
“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分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申报条件为: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摄影职业学徒期满;2、经初级正规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3、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一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参加过学会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参加过学会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 ( 结 ) 业证书;2、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毕业证书;3、取得大专院校以上摄影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工作一年以上;4、已加入市一级以上摄影社团并长期从事摄影工作者。
申报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相应的资格证书级别。
三、申报方式:
1、网上报名:
申报者可在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网站www.zjsyys.cn(浙江摄影艺术)和www.zg-sj.com(中国视界网)公告栏内复制本通知附件:“国家摄影师等级鉴定申报表”,用电脑输入方式填写,完成后将此“申报表”用电子文档方式发至我会指定邮箱:hzzxm@139.com。
2、电话报名: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60580280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395713839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216187069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957101952
四、培训、鉴定费用标准:
初级摄影师:1200元;
中级摄影师:1800元;
高级摄影师:2500元。
五、 交费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
帐号:1202051109900006427
银行:工行武林分理处。
2、邮局汇款:
单位: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
地址:杭州市武林路71号
邮编:310006
发票在申报者报到时给予。
六、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时间:第二期考前集中培训班拟定于11月中旬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前培训地点:杭州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前培训方式:采取应知理论与应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式。
七、申报者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不同级别的摄影师申报条件,申报者须寄交如下材料(申报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1、“浙江省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表”(网上下载,电脑输入);
2、二寸免冠单人照四张(一张用于申报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年限证明;
5、相关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复印件;
6、有关发表作品和获奖作品的复印件;
7、取得初、中级摄影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8、取得相关摄影社团会员证的复印件;
9、申报中、高级者提供本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四幅,尺寸为6英寸,不要装裱。
申报者将以上材料一次性快递或送:杭州市江山弄3号3单元102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同上),邮编:310006。
申报材料寄(送)及培训、鉴定费寄至截止时间:2011年1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合格后,寄发录取(开学)通知书。
国家摄影师等级鉴定申报表.doc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doc
专业工龄证明.doc
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